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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证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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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编码:11630122015027572E4632009028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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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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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类型
公共服务
实施主体
西宁市湟中县公安局
行使层级
县级
办理对象
自然人
办理类型
承诺件
法定期限
15
工作日
承诺期限
15
工作日
咨询电话
0971-2231610
投诉电话
0971-2272812
办理地点、时间
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下庄隆路20号湟中区公安局一楼办证大厅及湟中区各乡镇派出所
法定工作日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权力来源
暂无权力来源
实施主体性质
法定机关
实施主体编码
11630122015027572E
到办事现场次数
0次
特别程序
暂无特别程序
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
是
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
是
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
证件办理 ;
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
四办清单
网上办
办理方式
一体化办理
是否支持预约
否
网上办理深度
互联网咨询
中介服务
暂无中介服务
服务指南
点击下载pdf
受理条件
办理材料
办理流程
收费标准
设定依据
常见问题
评价统计
《居住证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63号 2015.11.26)第9条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、制作、发放、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。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,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。
序号
材料名称
材料份数
来源渠道
材料类型
材料形式
空白表格
样本下载
1
身份证
1
政府部门核发
原件
纸质或电子版
无
无
2
房东房产证原件
1
政府部门核发
原件
纸质
无
无
收费项目名称
收费项目标准
不收费
《居住证暂行条例》第二条: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,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,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、合法稳定住所、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,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。第八条: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、制作、发放、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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